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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二章 朝闻道,夕死可矣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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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六曰:一人不看井,二人不进庙。】

【七曰:君子多读书,不****,不惧危。】

【八曰:厉行查案之责!平冤魂之念!】

【九曰:快逃!逃了和尚逃不了庙!】

【十曰:人心邪,世风日下。人心善,世风日下。】

苏应读完,心里默默记住,他内心之中暗骂一声,太坑了,规则不早点出来,幸好他知道这些东西的套路,否则昨天抗不过去。

再看另外一个早茶,苏应缓缓打开:

【县令戒律】

【吾县名玉川,县令至,需守戒律以安定。】

【一曰:玉川县有异事,十年起之,历县令,均亡故。】

【二曰:县令者应尊正而行。】

【三曰:县令不失职,维安定自然吉。】

【四曰:秉正。】

【五曰:身正不怕影子斜。】

【六曰:不看井,不进庙,不抱树,勿动,自吉。】

【七曰:县令遵循本心即可,何须做君子。】

【八曰:厉行维稳之责!县中风平浪静!】

【九曰:逃不掉,何须逃!】

【十曰:世风日下,善行救世。】

【十一曰:人非人,鬼邪?鬼非鬼,人邪?】

苏应仔细一看,这两个规则都有不一样的地方。

一个是规则,一个是戒律。一个是江川,一个是玉川。

这两个名字,有什么不同呢?

而这两个规则从第一条就开始发生了一些矛盾,一个说的是或有逃脱,一个是均亡故。

难道数十个县令,都死在了这里?

第二条戒律,【二曰:县令者应尊正而行。】比规则之中少了一个必遵守的东西,那就是朝廷的法律。

如果是这样说,那么县令应该遵守的正又是什么正呢?是朝廷的法律还是内心之中的正义亦或者是某个人定下的正义呢?

而且,这里的尊正,还少了一个心,那就不是心中的正义,也不是朝廷的正义,那是谁的?

苏应看完,盯上了第三条,两个规则在这里发生分歧,规则之中说了三个县令可以做的事情,戒律之中说只需要维持稳定,讲的是不失职。

而来到了第四条规则之后,戒律之中只说了两个字【秉正】,而前面的规则之中,却明显写出了秉正的后果【魑魅魍魉不能近。】

苏应仔细琢磨,继续往后看,第五条规则其实说的是差不多的,然而在规则之中说的是小心身后物,而在戒律之中说的是身正不怕影子斜。

影子也算是物品吗?

第六条但是对的,但是在戒律这里删除了人数项,增加了一个不抱树,又添置上了勿动,苏应明显发现,后面那两个吉利的字,似乎有涂改的痕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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